2025貴州桐梓縣城區學校公開考調教師102人實施方案
為有效促進城鄉教育資源均衡配置,推進義務教育縣管校聘工作,經研究,在全縣在編在教育教學崗位上的事業單位人員中公開考調教師102名,特制定本公開考調方案。
一、考調計劃
本次考調計劃共102名(具體崗位見附件1-3,其中:幼兒園教師9名,小學教師72名,初中教師21名)。
二、考調對象及條件
(一)對象。本縣在編從事教育教學崗位上的事業單位人員,從事教育教學時間須4年及以上。外縣調入教師須在我縣工作時間不低于2年,且鄉鎮服務年限不低于3年,時間計算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
(二)考調資格基本條件
1.學歷專業及教師資格。報考幼兒園崗位應具備大學??萍耙陨蠈W歷和幼兒園或中小學學段教師資格證。報考小學崗位應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和小學及以上學段教師資格證。報考初中崗位應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和初中及以上學段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且所學專業須為所報崗位學科相關專業。
2.2024年師德評價須為良好及以上等次。
3.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4.2023、2024年教師綜合績效考核成績有一年列同一考核單位中位數以上(見附件5),或者所報考學段學科的期末測試評價成績近兩年四學期(2023年春季學期至2024年秋季學期)至少有兩個學期期末測試評價成績在本鄉鎮同年級同學科平均成績以上(見附件6)。此款條件滿足其中一條均可,分別選擇出具附件5或6證明材料。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三)考調要求
1.幼兒園教師只能報考幼兒園考調職位(見附件1);小學教師只能報考小學考調職位(見附件2);初中教師只能報考初中考調職位(見附件3)。九年一貫制學校的教師,按2024秋季學期從事教學任課量超50%的學段認定報考學段。如因工作需要,轉崗(人編不一致)產生的學段不一致時間在2年以上(計算至2025年8月)的教師,可以根據自身的學歷、教師資格條件進行報考(需中心學校辦公室出具證明材料)。
2.本次考調各鄉鎮按現學生規模所需編制與實有人員情況,結合編制管理要求,把握報考人員,各鄉鎮推考人員時要均衡各職位學科教師。
(四)審查推報
各鄉鎮中心學校要對報考教師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符合公開考調公告等方面的情況嚴格把關,審查推報,有問題的不能報考。
(五)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受到黨紀政紀處分、被追責問責影響期未滿的。
2.有違反教師從業規定和違反師德師風等情形的。
3.2023、2024年病假累計超過6個月的,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的。
4.婁山關街道、海校街道、燎原鎮、楚米鎮所轄人員不得報考;鄉鎮中心學校校長、副校長(主持日常工作)、中學校長不得報考。
5.不符合考調對象、考調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三、考調方式及程序
(一)報名、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5年2月26日-2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報名地點:桐梓縣第四中學
3.需提供資料:
(1)報名表2份(完善相應簽字蓋章的原件);
(2)畢業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3)教師資格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4)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5)2022、2023、2024年年度考核表;
(6)職稱資格證和聘任證復印件;
(7)規定的其它相關證明材料及加分項目相關文件、證書或證明材料。
(二)考試
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具體見準考證。
1.考試時需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準考證的發放另行通知。
2.本次公開考調教師只采用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主要考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教育法律法規、教師職業道德修養以及報考學段(幼兒園、小學、初中)相應學科的學科課程標準、學科專業知識、教材教法等相關知識。
(三)實行加分制
1.2022、2023、2024年教師節受到黨委、政府表揚的先進個人實行加分。其中鄉鎮黨委、鎮政府表揚的加0.2分,縣委、縣政府表揚的加0.5分,市級表揚加1分,省級及以上表揚加1.5分。同一年內受表揚按級別表揚加分,該項累計加分不得超過3分。此項加分在報名時需提供證書和相應表揚文件。
2.在本縣鄉鎮工作服務年限(未按規定進行工齡認定的代課等經歷不計入工作年限,抽調交流到縣城區學校和縣外的不計入鄉鎮工作服務年限)10年以上的給予加分,每超一年加0.1分(時間計算至2025年8月,不滿1年的不計算),該項累計加分不得超過2分。
3.2022年以來(以獲獎證書時間為準)參加優質課評選及教師教學技能(含青年教師教學基本功)大賽,獲得縣級一等獎或市級二等獎或省級三等獎的加1分,市級一等獎或省級二等獎加1.5分,省級一等獎加2分。同一獎項按獎項加分。該項累計加分不超過3分。此項加分在報名時需提供證書和相應表揚通報或文件。
加分條件由報考者個人申報,各鄉鎮中心學校要對各參考人員的加分條件進行審核,報考者簽字確認,中心學校公示,堅持“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層層把關,嚴把加分環節的真實性,一并出具加分條件證明材料(見附件7),如實審核復核相關加分資料。
(四)成績評定
根據“學科筆試成績分數+加分分數”計算總成績。
(五)選崗。總成績公示無異議后,以各考調職位表中的各學科職位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選定學校。出現總成績并列情況時,以筆試成績高低依次確定人選,若筆試成績并列的,教齡長者優先,如教齡年限相同,以檔案年齡大的名次排前。如有被取消資格或放棄者,不予遞補。
(六)考察。考察對象為選崗人員,考察工作由各選調單位負責組織實施,重點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內容進行考察。注重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實績。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考調。所產生的空缺名額,不予遞補。
(七)公示和調動。選調各環節均在“桐梓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gztongzi.gov.cn/zwgk/zfxxgk/fdzdgknr/rsxx/)和“桐梓教育”微信公眾號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四、其它相關規定
(一)凡參加報考者,須如實填寫報名表,由所在學校和鄉鎮中心學校按上述考調條件進行審核同意方可報考。
(二)審查工作貫穿于此次公開考調的全過程,公開考調過程中如發現有違紀違法、弄虛作假等行為,取消進入下一環節或考調資格,并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報考人員一經鄉鎮推報資格審查合格后,直至整個公開考調過程結束,不得放棄。
(四)參加本次公開考調的所有報名人員,由縣教育體育局在報名結束后統一到縣人力資源社會局審查備案。
(五)各崗位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1.5的,相應調減考調計劃。
(六)為確保學校教育教學正常開展,選調人員要服從組織安排,本次選調人員需在2025年春季學期結束后(2025年8月)按相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到新單位。
(七)因工作需要,長期交流上掛的人員,涉及的證明材料可由交流上掛單位出具。
(八)本次公開考調工作全程接受縣紀委縣監委、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縣人力資源社會局的監督。如有違規違紀的,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五、其它未盡事宜以桐梓縣2025年公開考調教師領導小組解釋為準。
附件:
附件1.桐梓縣2025年城區學校公開考調教師職位表(幼兒園考調職位).xls
附件2.桐梓縣2025年城區學校公開考調職位表(小學考調職位).xls
附件3.桐梓縣2025年城區學校公開考調職位表(初中考調職位).xls
附件5.桐梓縣2025年城區學校公開考調教師師德評價和績效綜合考核證明材料.xls
附件6.桐梓縣2025年城區學校公開考調教師教育教學業績證明材料.xls
桐梓縣2025年公開考調教師領導小組
2025年2月21日
原標題:桐梓縣2025年城區學校公開考調教師實施方案
文章來源:http://www.gztongzi.gov.cn/zwgk/zfxxgk/fdzdgknr/rsxx/202502/t20250221_86930779.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