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云南省保山市昌寧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21人)
為進一步加強昌寧公安警務輔助人員隊伍建設,昌寧縣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2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共招聘警務輔助人員21人,經綜合考核后,確定聘用的警務輔助人員與昌寧縣公安局按規定程序訂立勞動合同。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
3.道德品行良好,遵紀守法;
4.熱愛公安工作,志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服從組織安排,紀律觀念較強,能夠保守工作秘密;
5.身心健康,無殘疾、無重聽、無口吃、無色盲、無色弱、無傳染病、無紋身,無明顯生理缺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6.身高:男性1.65米以上,女性1.55米以上,戶籍地為昌寧縣;
7.18-30周歲(1994年2月至2006年2月期間出生),勤務警務輔助人員應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文職警務輔助人員應當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吃苦耐勞,能適應值班備勤等工作需要;
8.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烈士、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和警務輔助人員的配偶、子女,退役軍人,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見義勇為人員等;
9.公安機關規定的其他條件。招聘崗位對專業技能有特殊要求的,應聘人員應當符合相關要求。對艱苦邊遠地區、特殊崗位和急需緊缺人才可以適當調整招聘條件和程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聘用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2、受過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賣淫、嫖娼、賭博、吸毒等受過治安管理處罰的;
4、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因嚴重違紀違規被辭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活動的;
7、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不得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體測、面試、體檢、政審、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5年2月25日至2月28日,周末除外。(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30)
2.報名地點:昌寧縣公安局政工室710室(思源學校北側)
聯系人:楊警官 聯系電話:0875-7121736
3.報名要求
(1)采取本人現場報名,嚴禁代報;
(2)報名時需本人持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所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A4紙張),已經就業人員需出具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3)報名時現場填寫《昌寧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交彩色免冠5分近照1張。
(二)資格審查
昌寧縣公安局輔警辦對報考人員的身份、年齡、學歷等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招聘條件者,準予進入后續程序。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對不符合報名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定的,取消其考試資格。
(三)筆試
筆試由輔警辦組織實施,考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科目:政治理論和公安法律知識。
(四)體能測試
男子100米、1000米跑;女子100米、800米跑。
(五)面試
按不超錄用計劃數2倍的比例和筆試、體能測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人員,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和政審
綜合成績按筆試、體能各占25%,面試占50%的比例合成,按照綜合成績排名和職位招錄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政審的人選。出現體檢、政審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情形的,按照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1.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政審。政審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等有關規定進行。
(七)公示和聘用
昌寧縣公安局輔警辦按照規定程序和標準,根據綜合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政審情況綜合考慮擇優確定擬招聘人員,并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節假日順延)。公示期滿后無舉報或舉報不實且不影響聘用的,與昌寧縣公安局按規定程序訂立勞動合同,除各相關部門有特殊規定的,試用期為1個月,簽訂勞動合同期限2年。
四、工資待遇
錄用人員薪金待遇4076元/月(含“五險一金”個人繳納部分),加入縣局工會,可享受工會福利待遇。
五、相關事項
(一)招聘工作期間,請保持個人通訊暢通,按時參加相應報考環節。不按規定時間參加相應招考環節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二)報考者應如實填寫個人信息,所提供的證件材料必須真實有效。若在招考相應環節中出現舞弊行為的考生,一律取消應聘資格;相關工作人員出現舞弊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輔導培訓。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昌寧縣紀委縣監委派駐縣委政法委紀檢監察組、公安督察部門實施全程監督,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干部職工進行監督。
(五)本公告中以上、以下數字表述中均包含本數。計算年齡、參加工作時間、工作經歷年限等截止時間為2025年2月。
(六)本公告由昌寧縣公安局政工室負責解釋。
昌寧縣公安局
2025年2月24日
原標題:昌寧縣公安局關于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文章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q59MZnirfM8jCdO26HKjhA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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