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關于開展選拔培養內蒙古自治區高層次財會人才(學術類)工作通知
為貫徹落實新時代人才強國戰略,加快我區高素質、復合型、管理型會計人才培養步伐,實現高層次財會人才培養的規范化、系統化、專業化,根據《會計行業人才發展規劃(2021-2025)》《財政部高層次財會人才素質工程實施方案》和《內蒙古自治區高層次財會人才素質工程實施方案》有關精神,結合自治區高層次財會人才培養工作實際,自治區財政廳組織開展內蒙古自治區高層次財會人才培養選拔工作(學術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
(二)具有經濟管理類專業碩士及以上學位或具有副教授(高級)以上職稱,在高等院校或科研機構從事會計、財務、審計等專業教學和科研工作滿三年,有較強研究能力、創新意識、組織協調能力和團隊協作精神。
(三)最近5年獨立或以第一作者在會計、財務、審計等領域的省級以上公開發行期刊發表論文3篇及以上或出版專著1部;或主持會計、財務、審計等領域省級及以上自然科學基金、省級及以上社科基金項目1項以上;或以第一負責人完成的科研成果獲得廳局級社科成果二等獎以上。
(四)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具有充足的時間和精力參加學習。
(五)獲得本人所在單位的同意和支持。
已參加過全國、自治區高層次財會人才素質工程其他班次的,不再參加本次選拔培養。
最近5年內因會計工作違法、違紀受到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或因直接責任給所在單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響的人員,不得參加選拔。
二、報名和選拔程序
選拔工作由自治區財政廳會計處統一組織,自治區有關部門、各盟市財政局協助做好宣傳、報名、審核等工作。具體程序如下。
(一)報名和資格審核。申請者按要求填寫《內蒙古自治區高層次財會人才培養項目(學術類)申請表》(附件1,以下簡稱《申請表》),經申請者所在單位同意后,連同《申請表》中所填列事項有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報主管部門初審。自治區直屬高校、科研機構報主管部門初審,其他申請者,按單位所在地報財政部門資格初審。各審核單位在《申請表》填寫審核意見并蓋章,同時填寫《內蒙古自治區高層次財會人才培養項目(學術類)報名匯總表》(附件2,以下簡稱《匯總表》)并蓋章,于2025年4月10日前將《匯總表》電子版發送至郵箱(nmgcztkjc2023@126.com),并將《申請表》和《匯總表》報送財政廳會計處。
(二)筆試。申報者審核通過后,參加集中筆試。考試范圍包括會計基礎理論(含財務會計、財務管理、審計等內容)以及研究方法等,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面試。筆試結束后,組織有關專家對申報材料和試卷進行審閱,根據申報材料審核成績和筆試成績確定面試名單,并通知考生本人。面試為結構化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確定入選名單。根據資料審核、筆試、面試三項成績合計,擇優錄取40人左右,確定最終入選名單。
三、培養方式
主要采用課堂研修、實地調研、課題研究、在職自學、搭建平臺相結合的培養方式,通過建立學習、研究、實踐和交流平臺,幫助學員教學、科研能力和相關工作的組織管理能力。
(一)集中培訓。每半年集中培訓10天,以課堂教學、專題講座、專題研討、案例討論等方式為主。
(二)實踐研習。有計劃、有針對性地組織學員到有關單位實地考察、研究,引導學員深入一線、夯實實踐基礎。
(三)課題研究。組織學員承擔課題任務,支持學員圍繞辦好兩件大事、奮力書寫中國式現代化內蒙古新篇章中面臨的重要會計問題進行專題研究。
(四)在職自學。通過培訓和綜合考察,確定學員在職學習的方向和參與科研、實踐的具體任務,指導學員理論聯系實際,結合本職工作落實個性化學習培養方案。
(五)搭建平臺。通過提供網絡教學、邀請學員參加論壇、座談、典型案例研討等活動,支持建立各類培養機制,為學員搭建持續學習和自我的平臺。
四、學員管理
(一)檔案管理。建立學員檔案,系統記載學員在培養期間的學習情況和教學科研成果。
(二)考核管理。建立考核體系,根據學員集中培訓、實踐研習、課題研究、在職自學等情況,進行量化打分考核。
(三)畢業管理。學員學習期滿,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考核合格者予以畢業。對納入自治區高層次財會人才的學員進行跟蹤管理,定期組織學員“進企業、進部門、進校園、進基層”服務活動,宣講會計知識,分享工作經驗,指導解決實際問題。取得畢業證書的學員參加正高級會計師評審可免筆試。積極向財政部推薦學員參加全國會計先進工作者評選、進入財政部會計專業咨詢專家庫。重點關注會計人才在實際工作中的表現情況,對作出突出貢獻的會計人員,聘任為高級會計專業資格評審委員會成員、自治區財政廳專家庫成員等。申報中國會計學會、自治區會計學會重點科研課題予以優先考慮。
在培養期間或培養結束后,因會計工作違法、違紀受到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或因直接過失給本單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響的,或本人所在單位存在嚴重違反會計法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的行為且與本人工作或職權范圍有直接關系的,或在培養期間嚴重違反管理規定的,予以淘汰或除名。
五、經費
內蒙古高層次財會人才素質工程(中青年人才培養-學術班)的選拔、培訓、管理等費用由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承擔;學員的和往返交通費由學員所在單位承擔,伙食費由學員自理,所在單位可按標準給予補助。
六、聯系電話:
自治區財政廳會計處 0471-4192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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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內蒙古自治區高層次財會人才培養項目(學術類)申請表.docx
原標題: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關于開展選拔培養內蒙古自治區高層次財會人才(學術類)工作的通知
文章來源:http://czj.chifeng.gov.cn/cfsczjzwgk/cfsczjzfgkxx/fdzdgknr/cfsczjtzgg/202503/t20250304_2543771.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