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甘肅酒泉市敦煌市招聘司法協理員10人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基層司法行政工作,有效解決基層司法所工作人員力量不足的突出問題,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司法協理員,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正、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標準選人用人。
二、招聘崗位、名額及身份
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司法協理員10名。
招聘的司法協理員是司法所工作的輔助人員,主要職責是協助司法所開展相關業務工作。不具有公務員身份,不納入本市行政事業編制管理。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2.熱愛司法行政事業,志愿從事司法協理員工作,服從組織安排;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4.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以學信網查驗結果為準),能熟練使用計算機常用辦公軟件,具有較好的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5.具有敦煌市戶籍或者配偶具有敦煌市戶籍,年齡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85年3月至2007年3月出生);
6.群眾工作能力強,能夠適應基層一線工作;
7.具備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此次公開招聘進入面試環節但未被錄取的人員納入司法協理員后備庫。當司法協理員出現缺額時,可根據缺額情況和工作需求,從后備庫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補錄,通過政審、體檢、公示等程序,經會議研究同意后,確定為聘用人員。后備時間自確定為后備對象之日起至下次招聘公告發布之日止。
(二)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予以加分。報名時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
1.退役軍人、見義勇為先進分子,烈士、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加5分;
2.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加4分;
3.有政法工作經歷人員,每月加0.1分,加3分;
4.法學類專業畢業生或通過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準考試人員,加2分。
同時具有2個及以上加分條件的,按項加分,不累計加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2.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正在處分(罰)期間的;
3.受過刑事處罰、免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結案的;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強制隔離戒毒的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4.本人或者家庭成員參加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活動的;
5.本人、配偶違反《國家信訪條例》,就同一信訪事項多次鬧訪纏訴或越級上訪,曾被信訪部門告誡或被公安機關處罰的;
6.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或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不適合從事司法協理員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公開招聘工作由敦煌市人社局和敦煌市司法局負責組織實施,采取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政審、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5年3月10日至3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報名地點:敦煌市司法局401辦公室。
3.本次選聘報名采取本人現場報名的方式,不接受電話、網絡等方式報名。報名提交的材料須真實、準確,相關證件不得以證明材料代替,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報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齊全的,不予報名。
4.報名人員須提交以下材料:
(1)《敦煌市2025年公開招聘司法協理員報名表》和《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各一式一份;
(2)畢業證、學位證等相關學歷證書原件。需同時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在線可驗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帶二維驗證碼,在線驗證碼在有效驗證期內);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
(4)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藍底證件照片2張;
(5)失信人查詢記錄打印件(甘肅“鼎立信”(http://cx.gscn.com.cn))或持本人身份證到市民中心A區自助服務平臺查詢打印個人征信報告。
(6)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資格審查
報名時對擬報考人員進行初步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內容為:
1.擬報考人員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和其他必備條件;
2.對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嚴格按照應聘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進入筆試程序。
(三)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主要測試政治理論素質、基本法律法規知識、司法行政工作常識和公文寫作。
參加筆試時必須攜帶《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身份證丟失的需提供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參加面試人員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及加分項之和從到低分按照1:2比例確定,達不到規定比例時,經研究后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面試人員。
面試人員主動放棄面試的,按照筆試成績及加分項之和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面試人選。面試人員持《面試通知書》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身份證丟失的需提供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綜合成績的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加分)×60%+面試成績×4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2位,第三位小數不進行四舍五入。
(六)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由敦煌市司法局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統一組織體檢。
體檢人員對體檢結論如有異議,須在公布體檢結論之日起七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在指定時間、指定醫院進行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或體檢對象放棄的,按照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選。體檢和復檢費用均由體檢者本人自理。
(七)政審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政審考察人選,政審工作由敦煌市司法局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因政審不合格或者放棄政審出現缺額的,按照綜合成績排名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人員按照規定進行體檢,體檢合格者,進入政審考察環節。
(八)公示
政審合格的人員,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九)聘用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由敦煌市司法局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3年,試用期2個月。聘用合同期滿后,根據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況決定是否續簽。
五、其他事項
本次選聘考試不指定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敦煌市司法局解釋說明。
咨詢電話:0937—8822322(敦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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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敦煌市司法局
2025年3月6日
原標題:敦煌市公開招聘司法協理員
文章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YaDfSQLzhbOIVphNqm97Kw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