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甘肅臨夏州積石山縣征集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進基層項目單位和招聘崗位公告
為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搭建用人單位與畢業生供需雙向交流平臺,促進高校畢業生高質量充分就業,根據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于認真做好1萬名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有關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165號)精神,現面向全縣廣泛征集2025年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進基層項目單位和招聘崗位。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采取單位自愿申報崗位、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省市財政適當補貼的方式,支持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到我縣基層就業。
二、用人單位及招聘畢業生范圍
(一)用人單位范圍:積石山縣內教育機構、衛生機構、街道社區、基層站所等,“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與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十大生態產業相關的國有企業,各類民營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上述屬事業單位性質的,參加項目人員不占事業編制,按臨聘人員管理,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按照屬地化原則向單位注冊登記所在地人社部門申請項目名額。
(二)招聘畢業生范圍:未就業的應往屆臨夏州生源高校畢業生和愿意在積石山縣就業的省內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數民族畢業生。畢業生是否為“未就業”畢業生以是否參加過社會保險作為判斷標準。
(三)存在以下情形的用人單位不納入項目范圍:
1、不遵守《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等法律法規,不依法訂立勞動合同,不履行社會保險參保義務的企業和單位。
2、經營管理松散,違法經營,財務管理不規范,不按章納稅,有不良誠信記錄的企業和單位。
3、上年度或本年度受到勞動監察部門查處,有拖欠員工工資行為的企業和單位。
三、扶持政策
1、對聘用的畢業生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標準給予生活補貼,補貼期限3年。招聘單位與畢業生依法訂立勞動合同、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并按時足額發放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報酬。
2、項目期間,參與項目單位應允許招聘的畢業生按規定參加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層服務項目、脫產研究生等招錄(聘)考試。對招聘人員離崗出現指標空缺的,在剩余補貼資金允許的情況下可進行人員遞補,遞補人員同樣享受3年補貼政策。
3、項目招聘的畢業生,可享受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免費提供的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在職稱評定上享受與國有企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項目工作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驗;項目期滿,與用人單位協商是否留用,未留用的畢業生自主擇業或創業,項目期不再延長;因用人單位經營困難裁減人員、改變經營范圍等原因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可由符合條件的新用人單位再次招聘進入項目,繼續享受應享未享月數補貼政策。
四、工作步驟
1、用人單位及招聘崗位征集(3--5月)。通過各類渠道廣泛宣傳政策內容,積極動員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申報項目,征集、發布崗位需求信息。
2、供需對接(6—8月)。根據省市下達的指標和用人單位申報崗位情況,向符合招聘條件的用人單位分解招聘指標。8月底前,組織用人單位和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進行雙向對接,督促用人單位與招聘的畢業生訂立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
3、人員上崗(9月)。用人單位組織聘用人員上崗,建立管理臺賬。財政部門根據同級人社部門審核通過的招聘人員名單,將生活補貼按月直接發放至畢業生個人社保卡賬戶。
五、申報項目單位及招聘崗位有關事宜
(一)申報所需材料
1、用人單位簡介,其中包括招聘崗位名稱、招聘人數、專業要求、崗位職責、工作內容、工資報酬(不包括財政生活補貼)、社保待遇等。
2、《積石山縣2025年支持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進基層項目崗位征集匯總表》。
3、營業執照或社會組織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申報材料需加蓋單位公章后,掃描為PDF格式后發送至指定郵箱,版資料同時報送至積石山縣人社局。
(二)申報時間及地點
時間:2025年3月13日—5月13日
地址:積石山縣吹麻灘鎮北濱河路政務服務中心(統辦樓)縣人社局人才中心604室
(三)聯系方式
郵箱:172605562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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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石山縣2025年支持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進基層項目崗位征集匯總表
積石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25年3月12日
原標題:積石山縣2025年征集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進基層項目單位和招聘崗位的公告
文章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qu6wMJgEucL0pWHF66tx6g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