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廣西梧州市藤縣面向由政府安排工作的基層退役軍人選聘縣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0人公告
為進一步規范我縣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軍人的交流工作,暢通基層事業單位退役軍人交流渠道,營造全社會尊重、優待退役軍人的氛圍。根據《退役軍人安置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令第787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交流規定(試行)》(桂人社規〔2024〕2號)等文件精神,決定面向全縣2012年以來以政府安排工作退出現役且現仍在藤縣各鄉鎮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的退役軍人中選聘10名到我縣縣直事業單位工作。為確保本次公開選聘工作規范有序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堅持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盡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則。
二、選聘崗位
縣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詳見附件1《藤縣2025年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三、選聘范圍及條件
(一)選聘范圍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2012年以來以政府安排工作退出現役且現仍在藤縣各鄉鎮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的退役軍人。
(二)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專業素養和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強,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含普通高等學歷教育和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的畢業生);
3.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80年3月18日(含當天)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選聘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聘: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期滿影響使用的;
5.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選聘所涉及的年齡、學歷、處罰期限、辭退、工作經歷、資歷年限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以2025年3月18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計。
四、選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報名地點:藤縣人力資源服務中心(詳細地址:廣西藤縣藤州鎮藤州大道東1號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一樓服務大廳,聯系電話: 0774–7273697、0774–7298968)。
2.報名時間:2025年3月18日至3月25日(每個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3.報名要求:選聘人員自行下載打印填寫《藤縣2025年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見附件2)。選聘人員經編制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報名。報名時需提供個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退役士兵(士官)證或退役軍人部門出具的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到現場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查報名,同時須提供近期同版1吋免冠彩色照片2張(在照片后面寫上姓名)。所提交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凡弄虛作假者,取消本次選聘資格。對畢業證書未能確認真偽需要進行學歷鑒定的,費用自理。最終未被列入選聘人員的應聘材料,將按有關規定銷毀,恕不退還。
4.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選聘的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名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均可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選聘資格。
(二)開考條件
計劃選聘人數與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人數原則上需達到1:3的比例才能開考;如達不到1:3開考比例,確因工作急需補缺的,經縣面向由政府安排工作的基層退役軍人公開選聘縣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專班同意,可按實際報名人數開考或適當遞減比例開考。
(三)考試
本次公開選聘考試只進行面試,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未達60分者,不得確定為考察人選。
(四)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法。主要考察選聘對象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人際交往與技巧、自我情緒控制、動機匹配、舉止儀表和專業技能等。面試過程統一使用普通話。選聘對象在面試時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貫、服役部隊、畢業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等個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面試成績于面試結束后按試場向考生當面公布。
(五)考察
1.選聘采取差額考察的辦法,根據最終計劃選聘人數,依據面試合格成績從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
2.考察工作由人社、退役軍人部門及選聘單位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對考察對象的報考資格和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等適合縣直部門工作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政治理論學習情況、制度執行力、履職能力、工作實績、專業知識和群眾公認程度,深入考察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強化專業素養考察。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堅決杜絕政治素質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能力素質不達標的人員進入。
(六)體檢
1.按最終計劃選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參照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組織部、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廳、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桂人社規〔2019〕11號)的規定,由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一組織到縣級以上具有相當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桂人社規〔2024〕3號)規定執行,有國家制定的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選聘考生本人自行負擔。
2.對《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中的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當場告知選聘考生并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當場告知考生并安排當場復檢。當日、當場復檢只能進行1次,仍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項目,不再擇日進行復檢。選聘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論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書面申請。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除當日、當場復檢項目外,復檢項目須嚴格。原則上,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項目,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3.體檢出現不合格的,從考察的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和選聘審批
擬選聘對象在藤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藤縣人社局”微信公眾號、藤縣人事人才信息欄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職的,按調動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聘資格。取消后尚有經考察合格人選的,可由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是否遞補。
(八)待遇
按我縣事業單位人員現行工資福利待遇執行。
五、有關要求
(一)報考人員自愿放棄選聘資格的,須在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之后放棄資格的,記入誠信檔案?!秷竺扑]表》信息弄虛作假者,記入誠信檔案。
(二)本次被選聘上的人員在2年內原則上不得調離本單位。
(三)違反選聘工作紀律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工作方案由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藤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774–7273697、0774–7298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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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藤縣2025年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計劃表.xlsx
附件2:藤縣2025年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doc
原標題:藤縣2025年面向由政府安排工作的基層退役軍人公開選聘縣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s://wz.gxrc.com/Article/info/23026468-2000-40f2-a172-734e33d92daf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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